2012/02/07

低碳島

 我國政府致力於推動低碳島的政策,並且以金門和澎湖兩地為低碳示範島。國內所謂的「低碳島」(Low carbon islands)近似於在國際上統稱的「再生能源島」(Renewable energy islands),是指島內供應能源的方式至少50%以上是源自於再生能源,進而達到能源自給自足與碳中和(carbon neutral)的目標。由於大部分的島嶼具有較小的土地面積、地處偏遠、缺乏水及自然資源、經濟基礎仰賴外援、人口密度高等共同的特質,也都面臨著海平面上升、能源極度仰賴進口的困境,因此許多島嶼都開始引進再生能源,以解決環境及能源自主的問題。
  再生能源島在國際上已發展出優質案例,依其在地的天然環境,地理條件及產業情況,分別有不同的發展重點,較多是以漁業與觀光業為導向。丹麥的三蘇島(Samsø Island)是世界上第一個再生能源島,自1997年迄今已100%使用再生能源,達到能源自給自足與碳中和的目標。我國參考國際案例,提出低碳島具體措施:(一)鼓勵產業發展再生能源;(二)規劃綠色或低碳運輸;(三)推廣低碳建築;(四)綠化環境以減緩熱島效應及增加碳匯;(五)推廣低碳生活與旅遊;(六)促進民眾參與節約能源行動;(七)促進民眾參與資源循環再利用。
  低碳島進行各部門改善硬體的措施,需要民眾的參與及學習才能有效落實。以環境教育的觀點來看,上述的七個具體措施,有需要在改善硬體啟始時邀請民眾參與,讓民眾瞭解到極端氣候會對於島嶼水資源、農牧工業生產、觀光旅遊等各方面造成衝擊。全民必須共同在節能減碳及調適上努力,才能減緩衝擊並適應未來不確定的情境。
  無論是非正規環境教育或正規教育,都可以搭配這七個具體措施進行推廣與實踐。透過多元而漸進的環境教育方式,進行再生能源、低碳運輸、建築的解說與教學,讓民眾的具體生活經驗與永續硬體場域、設施與設備相連結,有利於民眾在實踐節能減碳及調適行動上,瞭解其背後的原理原則、個人與集體的節能減碳實際效益。進一步更能知其所以然,瞭解其與低碳的關連,有能力選擇更為永續的生活選項。強化學習者對永續的認識,並激發正向且持續的環境行為,皆是為了要維護這塊土地的共生共榮。
  環境教育對於低碳島的建設而言,是為了促進在地學習、獲得更有品質的環境學習,在這個歷程中協助各階層的學習者習得知識、態度與技能,並轉化成適切且有效的環境行動。而在提昇學習者環境素養的歷程中,同時也提昇了島嶼環境生態永續性,進而在低碳島中一步步具體實現生活、生產、生態三生一體的地方永續發展之願景。
  補充說明:
  1. 所謂低碳(Low Carbon),在國際上尚無統一的定義,各國因能源情境不同而有不同的定義。例如臺灣2008年每人每年平均排放量11.53公噸CO2e/人年,若針對政府減碳目標,最新的研究顯示每年人均排碳量必須低於2.44公噸CO2e/人年,才是符合低碳的定義(鄭福田、葉志高,2011)。
  2. 金門大學劉華嶽教授執行國科會節能減碳計畫-海島臺灣高低碳校園發展之研究。其制定的低碳學校建築體評估指標計碳排放量4,600.31kg,此數據可以作為高低碳校園最基本的界定範圍(劉華嶽,2010)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taiwanpedia.culture.tw/web/content?ID=100787 台灣大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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